全国房地产数据年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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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篇

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综述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房地产市场综述
城市房地产市场综述

住宅篇

各地区住宅市场供应情况
各城市住宅市场供应情况
各县级行政区住宅市场供应情况

办公篇

各地区办公楼市场供应情况
各城市办公楼市场供应情况
各县级行政区办公楼市场供应情况

商铺篇

各地区商铺市场供应情况
各城市商铺市场供应情况
各县级行政区商铺市场供应情况

主要统计指标解释

1、住宅:指专供居住的房屋,包括公寓、职工家属宿舍等,但不包括别墅、地下室。
2、办公:指企业、事业、机关、团体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(又称写字楼)。
3.商铺:指商业、粮食、供销、饮食服务等部门对外营业的用房,如饭店、商店、门市部、粮店、书店、供销社、饮食店、菜店、日杂等房屋。
4.新楼盘:指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的项目,包括:
(1)未售楼盘。是指统计周期内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,但尚未开始销售的楼盘。包括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、尚未开工的楼盘,以及已经开工、尚未开始销售的楼盘。
(2)已开工、在售楼盘。是指统计周期内已开工建设,但尚未竣工,且已经开始销售但未售罄的楼盘。
(3)已竣工、在售楼盘。是指统计周期内已经竣工,且已经开始销售但未售罄的楼盘。
5.出售上市:统计周期内市场上所有新增挂牌出售房源,可按套数、面积、市值统计。
6.出租上市:统计周期内市场上所有新增挂牌出租房源(不含合租),可按套数、面积统计。
7.单价平均数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单价(房价、租金)的算术平均值。新楼盘的平均单价为该年度内每个月的报价的平均值,如果某月份无新报价,则延续上个月报价。
8.单价中位数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单价(房价、租金)的中位数。
9.总价平均数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总价(房价、租金)的算术平均值。
10.总价中位数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总价(房价、租金)的中位数。
11.平均户型面积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户型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。
12.总套数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套数之和。
13.总面积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建筑面积之和。
14.总市值:指统计周期内所有上市新增挂牌房源的总价之和。

统计对象

1.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: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,不含港澳台。
2.366个城市:包括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,43地区、自治州、盟,以及28个省直管县级单位。
3.2972个县级行政区:包括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特区、林区。

统计方法

1、房价同比=(今年房价 - 去年房价)÷ 去年房价 x 100%
2、租金同比=(今年租金 - 去年租金)÷ 去年租金 x 10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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